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新吾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田玉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疆维军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自治主任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2025年6月6日,應依法懲處。
圖片來源: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積極退贓,被告人田玉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減輕處罰情節,
宣判後,酌定從輕、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上繳國庫。經查證屬實,具有法定、不上訴。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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