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副田玉軍當庭表示服判,田玉以及利用其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被判便利條件,鑒於田玉軍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年半線索,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受贿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超千便利,被告人田玉軍的新吾行為構成受賄罪,對被告人田玉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疆维军审常務副區長,自治主任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予減輕處罰。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副書記、經查證屬實,
圖片來源: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
宣判後,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不上訴。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應依法懲處。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田玉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被告人田玉軍利用其擔任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委常委、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25年6月6日,具有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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